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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超700万户受益

发布时间:2022-03-24 18:40:55
来源:第一财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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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再迎减税“红包”。3月24日,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开《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,明确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而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继续享受此前减按1%征税的优惠政策。

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,此前业内预期今年全年延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%征收率优惠政策,但最终后面三个季度直接免税,减负力度更大,体现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,这有利于保市场主体、保就业、保民生,支持经济平稳运行。

中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。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(销售额乘以征收率),征收率一般为3%。

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近些年国家对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免征标准不断提高,最新的标准是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。在这一标准之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仍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
不过2020年受疫情冲击以来,由于小微企业经营困难,为此国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%降至1%,这对于不在免税范围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税负下降了三分之二。这一征收率减按1%优惠政策一直延续至去年底。

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曾给出一组数据:2021年继续实施上述1%征收率优惠政策,增值税起征点以上(即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)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/3,去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,惠及758万户纳税人。

今年经济下行压力更大,尤其是近期疫情多点散发,小微企业受冲击较大。此次在一季度延续此前减按1%征收率优惠政策上,在今年二三四季度直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,将继续惠及上述超700万户纳税人,减税规模有望超过千亿。

事实上,小微企业享受的减税降费政策远不止如此。

不久前财税部门公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》,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、个体户将可以在6月底前一次性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,并在4月1日起可以按月全额申请退还增量税额。国务院此前预估,这将为小微企业、个体户退税近1万亿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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